狐臭腋臭多伦多(狐臭多不多)

押韵诗人 0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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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究竟diss了多少说唱圈的怪现象?

“我的妈妈经过我的推荐,充了爱奇艺的会员。”这句歌词是包括我在内很多人对于ICE的第一印象,充满磁性的嗓音搭配上独特的腔调,ICE在《中国新说唱》上一出场,就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节目上,ICE的表现非常出彩,在第一首歌一炮打红之后,随后和那吾克热合作的《THREE PASS》,更是火星撞地球成为了节目的焦点。最终在《中国新说唱》的总决赛,ICE最终也获得了季军的成绩。

突然之间迅速蹿红的ICE,他的经历像极了武侠小说里的主角,苦练多年、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如果现实真的是一本武侠小说的话,ICE这个主人公,在达到人生中第一个巅峰之后,迎来的却是下坠。

在《中国新说唱》之后,冠军艾热和亚军那吾克热,不谋而合地没有进入娱乐圈,而是重回音乐人的身份,按照自己的想法按部就班地做着音乐。

而ICE则是签约了经纪公司,开始了一名签约艺人的生涯。在这段日子里,ICE的生活每一天都被满满的通告塞满,很少有时间真正的静下心来创作。

与此同时,经常出席商业活动、广告拍摄,以及广告歌的制作,更是让许多人对ICE心生不满,“他是偶像rapper吗?”、“ICE不Hip-Hop”、“ICE不real”,这样的言论层出不穷。

加上ICE本身的音乐风格里那种更贴近韩国Hip-Hop的发音方式,更是似乎让他坐实了“Idol rapper”这个称呼。

ICE并不是没有尝试过证明自己的实力,在节目结束之后,他曾经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打造了一张全部都是新作品的专辑《7/23》,那张专辑的名字,一方面是纪念自己第7年做音乐,一方面是说自己23岁的第一张专辑。

结果,这张专辑并没有得到大众甚至ICE自己粉丝的认可,大部分人开始在这张专辑下面质疑ICE的音乐水准,就像他在网易云下面评论的那样,“我不做你们喜欢的大众trap。”

受到质疑时每一个rapper在成功道路上都会经历的东西,作为一个成熟且有自信的rapper,ICE并没有受到这些流言蜚语的影响。

直到有一天,ICE从北京回到成都,见到了之前一起做音乐的兄弟,酒过三巡,大家回忆起曾经的过往,泪水不自觉地涌了出来。

许久未见,曾经的老兄弟们慢慢地觉得ICE也变了,这个变化不是说ICE做人做事方面有了问题,而是在很大的压力下,音乐世界里的ICE发生了变化,他的作品开始慢慢不像他了。

兄弟们的肺腑之言让ICE开始反思,自己当初做音乐的初衷究竟是什么?为什么自己要努力地工作?去认真地参加比赛?为什么自己越来越不像自己了?

在意识到这些问题之后,ICE决定找回以前那个ICE,同时经历这些挫折之后,他也势必要比之前更加强大。

既然大家都觉得ICE的作品不行,上一张专辑拉跨,ICE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做出一张优秀的专辑,不仅要像之前那样一鸣惊人,还要用这张专辑,去反击那些曾经看轻自己的人。

在确定了这件事情之后,ICE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一个优秀的制作人,他找来了在Drake创办的OVO厂牌旗下的资深制作人J mak,两人在加拿大一见如故,J mak作为这张专辑的总制作人也保证了专辑的品质。

ovo艺人Roy wooda 和制作人jmak对ice的看法

在敲定了制作人之后,ICE就开始了他的创作,这张专辑的名字《ICEKING》,也预示着这将会是一张ICE王者归来的专辑,既然注定要回归初心,ICE最先做的事情,就是寻找最开始接触Hip-Hop时的状态,把自己这两年来一切看不顺眼的怪现象,都通通的说出来。

那么下面,我们就一起看看,ICE在他的新专辑里,究竟diss了说唱圈的哪些怪现象。

怪现象之一:见不得人红

在中文说唱圈,经常有这样一类人,他们会跑到各种将要走红的rapper下面刷:“真希望XXX不要红”,或者到已经走红的rapper下面刷:“XXX红了之后就不Hip-Hop了”。

说唱作为一种长久以来的小众音乐,有一部分人在长期的时间里产生了小众音乐的傲慢,本能地反对一切流行趋势,成为了说唱卫道士。这种情况不仅在Hip-Hop的粉丝中存在,在rapper中也不乏这样的现象·。

ICE因为音乐风格跟传统美国Hip-Hop不太相近,在表演方式上受韩国Hip-Hop影响较大,成为了风评被害的主要人物。所以在《BLACKHEART》他给出了自己的回应:“19年你讨厌我是因为嫉妒,我的广告片太多所以你嫉妒,我进账的数字夸张到你嫉妒。”

这首歌同样也有ICE之前商业活动时的思考,和之前音乐人的身份不同,音乐一旦涉足商业,你就会见到很多令人作呕的事情,包括“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背地里散布一些谣言”诸如此类都是这两年ICE所经历的事情。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rapper都是这样呢?自然不是,后面ICE就唱到:“尊重只给那些真正努力的real man,嘲讽送给那些一动不动的荷兰猪。”ICE只是不喜欢那些原地踏步,却到处瞧不上别人的rapper。

怪现象之二:外行假装内行

如果说见不得人红只是许多说唱粉丝虚荣心作祟,想要展现一下小众的优越感,那么外行假装内行这件事,则是会真正影响到rapper。

说唱并不是一个很复杂的音乐形式,甚至有很多人认为只要能念得快,就能进行说唱。由于门槛足够低,就出现了一大批人开始对于rapper的音乐指手画脚。

《ICEKING》这首歌,就是ICE对那些haters和假内行们的回应,“我写的是真理你却说太宗教,那就让风暴更猛烈。”这句歌词应该是在说ICE的一首老歌《TRUST IN GOD》,那首歌的MV在教堂里拍摄,被很多人说太宗教。

“片面的文字我不停在写,内心的想法你不会了解。”这是回应黑粉说ICE的歌词太片面,没有内涵。

“我会在人间经历着历练,你我都彼此共勉,我凭什么因为你个人的认知而作出一丝丝改变。”这句话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是在提醒那些假内行们,不要再去教音乐人怎么做音乐。

唱得快说你没内涵、唱得慢说你没技术、歌词走心说你没氛围、走氛围说你没内容,实在不行了,还能疯狂地打“就这?”。就算Biggie、2Pac站在键盘侠面前,也会被喷得一无是处,说他们不懂说唱。

怪现象之三:跟风严重

ICE曾经在多个渠道都说过,《中国新说唱》这档节目为中文说唱带来的流量,但也带来了很多负面的东西。而跟风绝对是这里面,最严重的一种。

在2017年之后,说唱就一跃成为了中国年轻人中的“主流文化”,就算不听说唱的人,也要搞一身特街头的装备,假装自己是混迹江湖多年的Gangsta。

《TOO MUCH》这首歌里,就用“你的fresh看上去不够free,名牌tee也挡不住狐臭味,Oh damn 你的纯白Air Force 1上面有我吐的口水。”这样的歌词,diss了如今这种令人作呕的跟风现象。

其实跟随潮流去喜欢一样东西,并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真正恶心的是本来不懂,却非硬要去融入一个圈子,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这种跟风也不仅限于说唱粉丝,如今很多新生代rapper,歌曲中没有自己的思考,总是一味地想要“混圈儿”、“认大哥”,对于这些只想攀关系的人,《臭弟弟》这首歌也是对他们最好的写照。

在这首歌里,ICE描绘出了一个“臭弟弟”团体,他们表面上装作热爱Hip-Hop,实际上只是借着Hip-Hop在网上装逼,到处去骂各路说唱歌手,这种“臭弟弟”,属实没有什么好说的。

在diss完说唱圈的怪现象之后,ICE在这张专辑里也展现了自己音乐上的突破,带给了我很多轻松的东西。

《WUYA》这首歌是这张专辑里我最喜欢的两首歌之一,整体的氛围非常轻松,很适合跟着律动一起跳舞。

ICE在创作这首歌的时候,正好在多伦多的OVO录音棚里,听到了J mak放这个beat,他一下就被吸引了,副歌部分也是在洗澡的时候哼唱出来的,特别的随性。

在之前的音乐中,ICE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独特的腔调和恰到好处的break,但听多了未免也会有一些审美疲劳。

但《WUYA》这首歌完全不同,不管是两段Verse还是副歌部分,ICE都没有唱得很用力,总之就是两个字:惬意。

另一首我非常喜欢的歌就是《DON‘T FORGET》,这是一首非常典型的new boombap,伴奏中的萨卡斯也注定了这是一首走心的作品。

在过往的作品里,ICE更多的会采用Trap或是更电子一些的表演方式,像是《DON‘T FORGET》这样的纯Boombap却十分少见。

在这首歌里,ICE回顾了第一次接触说唱音乐时的纯真,也讲述了自己当年和兄弟们在一起时立下的誓言“永不放弃”,哪怕被别人嘲笑是“乌烟瘴气”。

从“三百块的声卡、六百块的麦克风”开始,ICE一步一步地走到今天,也经历了家人的不理解,身边人的白眼,但因为热爱、因为大家团结一路坚持了下来。

直到成功之后,他却发现随着Hip-Hop被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喜欢他的人却变得越来越功利。各种没有意义的攀比、互相嘲讽排挤开始出现,Hip-Hop也似乎不再纯粹。

这首《DON‘T FORGET》不仅仅是ICE自己对于说唱圈的反省,更是我们每一个热爱Hip-Hop的人应该反思的,究竟是什么,让如今的Hip-Hop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在接受采访时,ICE说过这张专辑可能不是一张完美的专辑,但一定是他真正回归本心,从心出发的专辑。

事实上也是如此,ICE用了最Hip-Hop的方式,回击了那些一直以来质疑他的人,在这张专辑里,他也给我们展现了这些年来他的经历,包括那些他出色的地方和失误的地方,非常地真诚。

而这张专辑,注定也只是一个开始,未来ICE将也一定会带给我们更多的惊喜。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快来听听ICE的这张专辑吧。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成为作家,得问句“你以为你是谁”

作者丨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Margaret Atwood)

,是加拿大著名小说家、诗人、文学评论家。她的小说《遗嘱》获得了2019年布克奖,她还曾在2000年以小说《盲刺客》摘得过这一桂冠,因此成为第四位两次获得布克奖的作家。除去11部长篇小说之外,阿特伍德还著有14部诗集、5部短篇小说集和3部文学评论。她的作品不仅具有女性特有的细腻而且富有深刻的洞察力,在加拿大和英美文学界都很有影响,先后获过加拿大总督文学奖、英联邦文学奖、法国政府文学艺术勋章等重要奖项。曾担任加拿大作家协会主席、国际笔会加拿大地区主席,被誉为“加拿大文学女王”。

最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引进出版了《与逝者协商》,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在书中回顾了自己的童年及写作历程,剖析了长久以来困扰很多写作者的重要问题,以亲身经历检视了小说家和诗人的创作活动、他们所扮演的角色、写作到底需要怎样的“天赋”、如何获得这种“天赋”、作家与社会政治权力和读者之间的关系,等等。她在书中谈到了大量健在和已过世的作家,也谈了很多自己在加拿大和国际文坛的写作经验和逸事。

下文来自《与逝者协商》的第一章《你以为你是谁》,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回顾了自己的童年及其写作的历程,并检视作家们用以解释或借口的种种比喻。在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看来,每个人都可以在墓地里挖洞,但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当掘墓人;并且,首先需要问的是“你以为你是谁”。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授权刊发。

写作,作家,写作生活——但愿写作与生活不自相矛盾。关于写作,是不是有点像多头蛇,你刚毁掉一个借口,又长出了另外两个?还是雅各布笔下的无名天使,你必须与之搏斗他才会赐福于你?抑或是希腊海神普罗蒂斯,你得紧紧抓住变化多端的他?写作这件事当然是很难把握的。该从哪里开始?是从写作这头开始,还是从作家那头开始?该从动名词还是名词开始?是从写作活动开始还是从进行写作活动的人开始?两者到底有何区别?

每个孩子,不仅从出生起就有各自特定的父母、语言、气候和政治环境,同时也被置于一个他出生之前就存在的关于孩子的既定舆论环境中——对待孩子,是看管就够了,还是该尊重他们的意见?是否该相信棍棒底下出英才?是不是要每天都表扬,这样他们就不会缺乏自尊?等等。作家也面临这样的处境。没有哪个作家成长于纤尘不染的环境,可以免受关于作家的世俗偏见的浸染。作家无一例外都要面对这样或那样的成见,诸如作家是什么样的人,作家应该是什么样的,什么样的写作才是好的,写作能够发挥什么样的社会作用,或应该发挥什么样的社会作用等。我们所形成的自己的想法都是在这些成见的影响下产生的。不管我们是努力迎合这些成见还是反抗这些成见,抑或发现别人用这些成见来评判我们,我们都免不了要受它们的影响。

乍一看,我所成长于其中的社会好像不存在这些成见。当然是因为在我出生的年代,写作和艺术还不是加拿大社会日常生活中最要紧的话题——那是在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刚好两个半月。人们要考虑的问题很多,即便没那么多问题要考虑,他们也不会考虑当作家这回事。在一篇九年后发表的题为“加拿大人会读书,但他们真的读吗?”的杂志文章中,诗人厄尔·伯尼说,多数加拿大人家中只有三本精装书:《圣经》《莎士比亚全集》和菲茨杰拉德的《奥玛·海亚姆的鲁拜集》。

我的父母都来自新斯科舍,离开这个地方后再也没有回去过,使他们有种一直在流放的感觉。我的父亲生于1906年,父亲的父亲是个边远山区的农民。我父亲的母亲是小学老师,由于附近没有中学,于是她鼓励我父亲通过函授课程自学知识。父亲后来上了师范学校,去小学代课挣了些钱,获得了一笔奖学金,又在伐木场打工,夏天就住在帐篷里,自己烧火做饭,以微薄的工资帮人清扫兔舍,把挣到的钱寄回家供他的三个妹妹读完高中,最后还取得了森林昆虫学博士学位。你可以想象,他信奉自立自强,亨利·戴维·梭罗是他仰慕的作家之一。

《与逝者协商:布克奖得主玛格丽特·阿特伍德谈写作》,[加]玛格丽特·阿特伍德著,赵俊海、李成文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10月版

我的外祖父是一位乡村医生,就是那种驾着雪橇冒着暴风雪去帮人家在餐桌上给产妇接生的医生。我的母亲是个野丫头,喜欢骑马和滑冰,不喜欢做家务,喜欢爬高上低,边练习钢琴边读小说——家人煞费苦心,就是为了让她变得淑女一点。我父亲在师范学校看见她竟从楼梯的扶手上滑下来,当即就下定决心要娶她为妻。

我出生的时候,父亲正负责管理魁北克北部一个很小的森林昆虫研究站。每到春天,父亲和母亲就去到北方;到了秋天下雪的时候,他们就回到城里,通常每次都住在不同的公寓。到我半岁大的时候,父母用一个旅行背包把我背进了森林,那里成了我的故乡。

一般认为,作家的童年生活会影响他们的职业,但仔细审视他们的童年你会发现,其实作家们的童年也是大不相同的。然而,作家们的童年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与书和孤独为伴,我的童年也是如此。北方没有电影也没有剧院,收音机也不好用,但我从来不缺书籍。我很小就学会了阅读,对读书达到了痴迷的程度,凡是能找到的书我都读,从来没有人干涉我不可以读哪本书。母亲希望孩子们安静,而读着书的孩子是很安静的。

我们家的亲戚我都没有见过,在我心目中,祖母们的形象与童话故事中“小红帽”的祖母差不多,这大概对我后来走上作家这条路是有影响的——无法区分真实与想象,或者认为真实的东西同时也是想象的:每种生活都是有内在的生命的,这是一种创造出来的生命。

很多作家的童年生活都是孤独的,在这些童年生活中也有人给他们讲故事。我的哥哥是最早讲故事给我听的人,刚开始我只是听众,但没过多久我有了讲故事的机会。讲故事的规则是一直讲下去,直到讲不出新的东西或者是想换一下听别人讲。我们主要的长篇故事讲的是生活在遥远星球上的一种超自然动物。不知情的人可能误认为这些动物是兔子,而事实上它们是残忍的肉食动物,还能在空中飞行。这些故事充满冒险情节,主要情节是战争、武器、敌人和盟友、神秘宝藏和惊险逃脱什么的。

黄昏和下雨天是讲故事的时间,而其他时间,日子过得匆忙而务实。我们顾不上谈论道德和社会的不端行为——或者说没机会遇到这些问题。我们学会如何远离致命的愚蠢行为,比如不能放火烧山,不能从船上掉下去,打雷下雨的时候不能游泳,等等。我们家所有的家当都出自父亲的双手,比如我们居住的屋子、我们的家具、停船的码头等。我们可以自由地使用锤头、锯子、锉刀、凿子、摇柄钻头,以及各种各样锋利的危险工具,我们经常摆弄这些工具。后来,我们还学会了正确擦枪的方法(先把子弹退出来,不能把枪口对着自己)和快速把鱼杀死的方法(把刀插入鱼的脑门)。不管男孩还是女孩,撒娇和耍赖在我们家都是行不通的,哭鼻子就更不管用了。父母赞赏有理有据的辩论和孩子们对一切事物的好奇心。

但内心深处我并不是一个理性的人。我是家中年龄最小也是最爱哭的一个,经常因为稍有劳累而被送回家小睡。家人都觉得我有点敏感,甚至显得病恹恹的,这大概跟我对挑花绣朵、连衣裙和毛绒玩具之类的女生特别喜爱的东西过度痴迷有关。我对自己的评价就是:我娇小无害,与别人比起来简直就是棉花糖。比如,我的22式手枪枪法很差,斧头也使不好。我用了好长时间才搞明白,在那些惧怕龙的人眼中,哪怕是龙族的老幺仍然也是一条龙。

1945年,我满五岁,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了,气球和彩色漫画重新回到了生活。我也从那个时候开始与城市和他人有了更多的交集。住房需求在二战后开始复苏,当时我们住的房子是那种新建的箱式错层房屋。我的卧室被刷成了淡粉红色,这还是头一回——我以前从未住过墙壁有颜色的卧室。我还在冬天去上了学,这也是有生以来头一回。成天坐在书桌前让我困乏,于是我被送回去小睡的时间比往常更多了。

大概在七岁那年,我写了一个剧本。剧本的主角是一个巨人,主题是犯罪与惩罚,罪行是撒谎,刚好符合一个未来小说家的特点,惩罚是被月亮压死。但是,该请谁来演这出大戏呢?我不可能同时扮演所有的角色呀!我的办法是用木偶。我用纸做成戏剧的人物,用纸箱做了一个舞台。

那部戏不怎么成功。我记得我哥哥和他那些伙伴走进来,嘲弄了我一番,这对我来说算是初次经历文学批评吧。我没有接着写剧本,转而开始写小说,但也是有始无终。小说的主角是一只蚂蚁,它在一只木筏上被河水冲到了下游。估计是小说这种更长的文学形式对我来说难度太大了,反正后来我就再也没写什么了,还把写作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我又开始学画画,我喜欢画时髦的女士,她们叼着烟嘴抽烟,穿着花哨的礼服和很高的高跟鞋。

我八岁那年,我们又搬去了一个新的地方,住的是一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建的平房。这次,我们离多伦多市中心更近了。多伦多当时还是个土里土气的边远城市,人口只有70万。在别的女孩子身上,我开始感受到现实生活的模样:她们那种扭捏作态和势利眼,那种爱搬弄是非和说三道四的社交生活,还有连捉一只蚯蚓都吓得花容失色和像猫咪一样细声细气的叫声。我更熟悉男孩那种直截了当的心思,也熟悉手腕上被绳子勒出的伤痕和断指把戏,而那些女孩子对我来说好像是外星人。我对她们满怀好奇,直到现在仍然充满好奇。

到20世纪40年代后期,没有了战时生产的需要,妇女们得以回归家庭,生育高峰期到来了:结婚并生育四个孩子是妇女们的理想,而且在接下来的15年中,这种理想都没有改变。当时,加拿大还是一个文化闭塞的地方,这种思潮对我们的影响不算太大,我们也有像阿梅莉亚·埃尔哈特那样富有冒险精神的妇女,也不乏才女,还有些独立的甚至思想前卫的女性,她们自强自立地活过了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不过,娴熟地操持家务依然被视为妇女安身立命的根本。

在这样的背景下暗藏一丝恐惧:原子弹爆炸,冷战上演,麦卡锡主义泛滥;至关重要的一点是人们要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正常、平凡。我突然想到,在心智和理智方面一贯中规中矩的父母,在别人眼里可能是怪异分子;也许他们不过是无害的疯子,但他们可能是无神论者,或在某些方面有点不同寻常。我也尽力表现得跟别人一样,不过我不大明白“别人”究竟是什么样的。

1949年我10岁,正好赶上歌坛天后帕蒂·佩姬的黄金时代,我听到的第一张双轨录音唱片就是她唱的,她既是主唱又是和声。我开始被流行文化侵蚀,这让父母深感不安。那是一个泪水泛滥的电台肥皂剧风靡的年代,是属于夜间连续剧《青蜂侠》和《致命诱惑》的年代,是杂志广告鼓吹细菌的危害并鼓动家庭主妇加入防尘战争的年代。此外还有丘疹、口臭、头皮屑和狐臭之类让人唯恐避之不及的危害,连环画杂志封底的广告令我看得入迷——不是一管牙膏挽救了失败的社会生活,就是健美教练查尔斯·阿特拉斯的传奇故事,鼓吹他的健美操可以助你免遭海滩上的恶棍把沙子踢到你脸上。

也是在那个时期,我阅读了埃德加·爱伦·坡的全部作品:学校图书馆有爱伦·坡的作品,原因是他的作品没有性描写,所以被认为适合儿童阅读。我对伊迪丝·内斯比特的作品痴迷不已,还阅读了所有我能找到的安德鲁·朗格的民间故事集。我对少女神探南希·德鲁没多大兴趣,感觉她过于正派,但偏偏12岁那年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夏洛克·福尔摩斯,爱到不可救药,但这种热爱没什么危险。

我上高中时年龄还是太小了点。虽然那个年代允许跳级,但学生必须在学校待到16岁,所以我们班里尽是些大块头的学生,都开始剃胡子了。我的身体反应是得了贫血症,心脏也有奇怪的杂音,需要很多的睡眠。还好,第二年我长大了些,那些穿着皮夹克、骑着摩托车、袜子里藏着自行车链条的同学都毕业了。为了给我滋补身体,父母给我吃炒猪肝和含铁的药丸,可以说我的情况有所改善。

埃尔维斯·普雷斯利出道的时候,我15岁,因此华尔兹和摇滚乐我都行,只是错过了探戈——那个时候还不流行探戈。那个年代流行校园交谊舞、谈情说爱、露天电影,还有大人们写的文章,善意提醒接吻和异性的抚摸有哪些危险。我们学校没有性教育;体育老师说到“血”这个单词的时候都是按字母拼出来而不是直接念出来,生怕女生听到这个词会晕倒。口服避孕药这个东西在当时根本没听说过。怀了孕的女生就从学校消失了,她们要么死于堕胎手术、要么落下残疾,或者不得已草草结婚,早早就过起养儿育女的生活,还有的躲进未婚母亲收容所,靠擦洗地板度日。我们必须不惜一切代价避免这种命运,橡胶贞操裤就可以助人一臂之力。和之前的很多文化一样,整个文化似乎充满无尽的兴奋,与之相伴的还有一堵高高的围墙。

然而,阅读使我了解到生活肮脏一面的很多事情。16岁之前,我的阅读面很广,几乎什么书都读,如简·奥斯汀、《真实浪漫》杂志、低俗科幻小说、《白鲸记》等。不过,我读过的书大概可以分为三类:课堂读到的书,家中随手可得或者在图书馆借阅的可以正大光明地读的课外书,以及有禁忌嫌疑的书,只能在帮粗心的邻居照看孩子时偷偷摸摸地读——我就是这样读到《琥珀》和《黑板丛林》的,后者充斥着对透明尼龙女衬衣种种危险的赞美,这也使透明的尼龙女衬衣由圣物变成了有害物。

在我读过的禁书当中,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偷偷从街角店铺买来、爬梯子到平坦的车库顶上读完的《冷暖人间》。该书的女主角想当作家,但她成为作家过程中的种种事情真是让人恶心得受不了。还好,她有写不完的素材,花柳病啦,强奸啦,静脉曲张啦,没有她想不到的。

相比之下,学校里的课程清一色是英国风,而且绝对前现代。我猜想这样做的目的是不让我们接触到性爱场面,然而这些书免不了也涉及某些性爱方面的内容,不管表现为实际行动还是可能性,而且这些文学作品往往以悲剧收场,如《罗密欧与朱丽叶》、《弗洛斯河上的磨坊》、《德伯家的苔丝》、《卡斯特桥市长》。还有大量的诗歌课程。老师的教学重点是照本宣科地教我们疏通一下文字,再无其他。我们要学会背诵这些文本,分析它们的结构与风格,写出总结大意,但对这些文本的历史背景和作者生平一概不知。我估计这是受到了新批评派影响的结果,不过那时谁也没有提到这个术语,也没有人讨论写作应该是一个过程还是一种人们实实在在从事的职业。

那么,我是如何在这种条件下成为作家的呢?在当时的条件下,我不太可能成为作家,它也不是我的选择,不像你们选择成为律师或者牙医什么的。然而这一切就那么发生了。1956年,在我放学回家经过足球场的时候,我构思了一首诗,然后把它写出来。后来,写作就成了我唯一愿意做的事。我当时不知道,其实我写的这首诗压根儿不怎么样,不过即使我知道,我可能也不会管那么多。让我欲罢不能的不是写了什么,而是那种体验——那种触电般的感觉。我从一个不写作的人转变为一个作者只是一瞬间的事,颇像粗制滥造的影片里面温和的银行职员转眼变成了尖嘴獠牙的怪物。目睹这一变化的人可能会以为我是接触到了某种化学物质或者宇宙射线——就是使老鼠变成了庞然大物,或是把大活人变成了隐形人的那种。

当时我年纪还小,完全没有意识到这种转变。如果我对作家的生活有更多了解,或者至少有所了解,我一定会把那点见不得人的变化隐藏起来的。我非但没有隐藏,还宣布出来,让那些和我一起在学校食堂吃自带午餐的女同学大吃一惊。后来,其中一个女生跟我说,她觉得我表现得很有勇气,敢把这件事说出来,胆子不小。其实,说到底,是我太无知了。

事实证明,我的父母对此也是惊愕不已:他们能忍受毛毛虫、甲壳虫和其他非人类生物,但对艺术家这个物种显然缺乏耐受力。和往常一样,他们没说什么,打算先观望一下,但愿我只是一时头脑发热,不过言语中拐弯抹角地暗示我还是应该找一份能赚钱的工作。母亲的一个朋友倒是很乐观,“不错啊,亲爱的,”她说,“至少你在家里就可以工作了呀!”

(在她看来,我应该和所有头脑正常的女孩子一样,最终也会成家。其实她太不了解当今女性作家的惨淡人生,不知道这些坚定而执着的女人应该把那些东西彻底抛诸脑后,去坚守不合时宜的贞操,过着乌七八糟的散漫生活,或是自杀——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假如我对自己将要承担的角色

(不只是作家,而是女作家)

有那么一点点的自知——当然一切都晚了!——我会毫不迟疑地把那支漏墨的蓝色圆珠笔扔得远远的,或者像《碧血金沙》的作者B.特拉文那样取一个神秘莫测的笔名把自己包裹起来,让别人始终搞不懂他的真实身份;或者像托马斯·品钦那样,从不接受采访,也不允许自己的照片出现在书的封面上。无奈当时年少无知,不懂得这些招数,现在知之晚矣。

在艺术家、科学家或政治家的人物传记中,通常会写到在他们很小的时候有几个决定性的时刻预示了他们将来会成为什么。所谓三岁看到老,即便没有这样的决定性时刻,传记作家也会施展移花接木的本领,好让一切看起来天衣无缝。我们愿意相信宇宙中的因果学说。但当我回顾开始写作之前的生活时,似乎找不到可以解释我选择这个古怪方向的任何逻辑;甚或说,我生活中的那些东西和没成为作家的人也没什么两样。

我26岁出版第一部真正的诗集——“真正”是相对于我之前在朋友的地下室用平台印刷机自行印制的小册子而言,在那个年头,诗人们都这么干——哥哥在给我的信中说:“恭喜你出版第一部诗集,我年轻的时候也干过这等事。”也许这就是问题所在。我们童年时有很多共同的爱好,但他没有坚持下来,转到别的好玩的事情上去了,而我坚持了下来。

接着说1956年的事,当时我还在上高中,放眼望去,竟没有一个志同道合者觉得我应该、能够、必须做什么。除了给《主日学校》杂志写儿童故事的姑妈,我不认识任何作家。她,在年少轻狂、自命不凡的我看来,算不上作家。那些我读过其作品的小说家(他们的小说是给大人读的,不管是低劣的作品还是有点文学价值的作品),不是已经死了就是没生活在加拿大。我还没有着手认真找寻和我同属一类的人,把他们从潮湿的洞穴和隐秘的树林里找出来,所以16岁的我视野无异于一般公民:我看得见的只不过是那些清晰可辨的东西罢了。感觉作家作为一种在其他国家、其他时代早就习以为常的公共角色,在加拿大则要么从未被建立过,要么曾经存在但已不复存在。

关于写作,我最初的念头是先给通俗杂志写写肉麻的爱情故事——我从《作家的市场》得知,这类杂志稿酬颇丰,然后靠这笔钱过活,同时写作严肃的文学作品。但试过几次后,我确信自己在写作爱情故事方面词汇贫乏。接下来我的想法是,应该去新闻系读书,然后去报社工作;我思忖一种写作也许会诱发另一种写作,刚好是我想写的那种,结果这种构想混合了凯瑟琳·曼斯菲尔德和厄内斯特·海明威的写作风格。但跟一个真正的记者——我堂兄,是我父母专门请来泼我冷水的——探讨一番后,我改变了主意,因为他跟我说,女记者只会被安排去写讣告和妇女栏目,仅此而已。所以,通过大学入学考试后——我现在做噩梦还会梦见大学入学考试——我头也不回地去上大学了,心想毕业后我总可以当个教书匠吧。教书也不赖,因为老师有很长的暑假,我就可以书写我的名篇佳作了。

1957年,我17岁。老师们不加掩饰地表示我们呆若木鸡,一点都不像10年前参加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退伍军人那样令人兴奋:他们历经苦难,对知识充满渴望。我们也不像那些在20世纪30年代读大学的左派们那么令人兴奋:当时他们曾引起不小的骚动。老师们说得没错:总的来说,我们又呆又笨。男生只想着找份工作,女生只想着嫁给这些男生相夫教子。男生穿的是灰色法兰绒男裤、运动夹克,打着领带;女生穿着驼绒外套、牛角扣羊绒大衣,戴着珍珠耳坠。

当然,也有不同的人。他们穿着黑色高领套头毛衣,如果是女生的话,还会在裙子底下穿黑色芭蕾紧身裤——当时还没有发明裤袜,而女生又必须穿裙子。他们人数不多,脑瓜子很灵,在别人眼里,他们有些装腔作势,被称作“不懂装懂的艺术家”。起初,我被他们吓到了;没几年,反过来是我把别人吓坏了。其实,要吓倒别人也不是特别难的事,只消掌握几种好恶,塑造某种形象——少些修饰打扮,脸色最好苍白些,更消瘦些,当然,穿着尽量沉闷些,像哈姆雷特那样——这一切都意味着你头脑里思考的东西是如此深奥,非常人所能理解。正常年轻人对这些艺术家嗤之以鼻,至少对那些男艺术家如此,有时会把他们推倒在雪地里。有艺术气质的女生被认为比那些穿着牛角扣羊绒大衣的女生更开放,但她们口无遮拦,狂浪不羁,尖酸刻薄,脾气也暴躁:最好不要招惹这样的女生,别贪图跟她们上床而给自己惹来更大的麻烦。

不懂装懂的艺术家们对加拿大文学没兴趣,起码刚开始没有;跟大伙一样,他们恐怕不知道还有加拿大文学的存在。杰克·凯鲁亚克和“垮掉的一代”在20世纪50年代末崭露头角,通过《生活》杂志的报道而广为人知,但他们没有像你想象的那样对这些艺术家产生多大影响:欧洲文学更合我们的口味。你应该熟悉福克纳、斯格特·菲茨杰拉德和海明威;对戏剧情有独钟的人还应熟悉田纳西·威廉姆斯和尤金·奥尼尔;还有《愤怒的葡萄》的作者斯坦贝克;对惠特曼和狄金森也应有所了解;能弄到地下流通书籍的,要熟悉亨利·米勒——他的书是禁书;热衷民权运动的,要读詹姆斯·鲍德温,艾略特、庞德、乔伊斯、伍尔夫、叶芝等也不容错过;但克尔凯郭尔、《荒原狼》、萨缪尔·贝克特、阿尔贝·加缪、让保罗·萨特、弗兰茨·卡夫卡、尤内斯库、布莱希特、海因里希·伯尔以及皮兰德才叫魔力四射。福楼拜、普鲁斯特、波德莱尔、纪德、左拉,以及大名鼎鼎的俄罗斯作家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也有不少读者。有时,为了惊世骇俗,有人会声称喜欢艾茵·兰德:男主角强暴女主角,而女主角乐在其中,虽然很多好莱坞电影中不乏唾骂、扇耳光、摔门,最后以男女主角搂抱在一起为结局的剧情,但兰德的描写还是被认为够大胆的。

作为一个殖民地国家,加拿大在文化上依然深受没落的大英帝国的影响,但当代英国作家在这里难有一席之地。乔治·奥威尔已成故人,但不乏读者;迪兰·托马斯也有不少读者。少数勇敢无畏的女性敢于公开承认读过多丽丝·莱辛的《金色笔记本》,但暗地里偷偷阅读的人也不在少数。艾丽丝·默多克刚开始崭露头角,她的作品因为怪异而被认为有趣。格雷厄姆·格林还健在,受人尊敬,不过当时还没像后来那般被推崇备至。克里斯多夫·依修伍德小有名气,因为纳粹势力开始抬头的时候他正好在德国。爱尔兰作家弗兰·奥布莱恩的读者虽然不是太多但对他很忠实,康诺利的《不平静的坟墓》也是如此。一档名为《傻瓜秀》的电台节目让我们感受到了真正的英国文化对我们的影响,这个节目很有颠覆性,表演者有彼得·塞勒斯。还有“巨蟒喜剧团”的前身《边缘之外》,记得我是从录音上知道这个节目的。

我参加的第一个艺术团体是个剧团。我不想当演员,但我会给道具上色,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被拽上场演个配角。我曾经帮剧团设计和印制海报,就不用去药店兼职;其实我并不是很在行,不过也没谁跟我抢饭碗。在当时,艺术还是个小众行当,加拿大也大抵如此,使得艺术圈里的人通常会参加多种类型的活动。我跟那些民谣歌手也混得不错,当时时兴收集真正的民间歌谣和弹奏自动竖琴这类乐器,我从民谣歌手那里吸收了数量惊人的悲情恋人哀歌、血淋淋的谋杀阴谋,还有些猥琐不堪的下流小调。

这期间我不停地写作,到了如痴如醉的地步,虽写得不怎么样,但满怀希望。我几乎尝试了所有我后来从事写作的文学形式——诗歌、小说、纪实散文,然后费劲地把稿子打出来。我只用四个手指打字,这个习惯一直保持到现在。我孜孜不倦地阅读学院阅览室的几份薄薄的文学杂志——我记得是五本——这是几本在加拿大出版的英文杂志,我想不通某某胡子花白、大权在握的编辑凭什么断定里面的几首诗写得比我好。

没过多久,我就开始在校园文学杂志上发表作品了,接着——通过写好地址的回邮信封,我是从《作家的市场》上学到这个窍门的——我也在那五本薄薄的、令人魂牵梦萦的杂志中的一本上发表作品了。收到第一封文学杂志用稿信的那个星期,我有一种飘飘忽忽的感觉。我实在是太震惊了。我深知自己为之努力的那个目标遥不可及,现在竟然实现了。一切即将如愿以偿,就像是一个略微让人不敢信以为真的美梦,或者让人心想事成的童话故事。我读过很多很多民间故事——一觉醒来金子变成了煤块,拥有美丽的容颜却被砍掉了双手——不可能不知道会遭遇诡计和危险,还要付出可能致命的代价。

通过那些文学杂志,以及几位给那些杂志写稿的教授,我发现了一道鲜为人知的门。那道门仿佛位于一座光秃秃的山上——就像冬天里的小山头或者蚁丘。对不知情的旁观者来说,这里了无生气,而一旦你找到了那道门并设法进到里面,那场面可是热闹非凡。在我眼皮底下,文学圈的活动一直紧锣密鼓地进行着。

加拿大确实有诗人存在,他们你一团、我一伙地存在着,甚至还有派别,诸如“都市派”“本土派”什么的。他们不承认自己属于某个派别,然后攻击属于某个派别的诗人;他们还攻击评论家,这些评论家多数也是诗人。他们相互辱骂;他们相互吹捧,相互写书评,对与自己交好的就大肆吹捧,对与自己交恶的就肆意攻击,跟18世纪文学史里说的如出一辙;他们目空一切,爱高谈阔论;他们被生活的荆棘扎伤,鲜血淋淋。

有几个因素加剧了当时的骚动。在我就读的学院任教的诺思洛普·弗莱教授,1957年出版了《批评的解剖》,在国内外引起了不小的骚动,并引发了诗人们的持续论战,他们很快分成“挺神话”和“反神话”两个阵营。弗莱做出了一个颠覆性的论断,不仅仅对加拿大,对任何社会都具有颠覆性,尤其是殖民地社会:“……现实的中心就是一个人刚好所处的位置,其边界就是一个人的想象力所能达到的极限。”(言外之意是,你不一定非要出生在伦敦或巴黎、纽约!)我们隔壁学院有个马歇尔·麦克卢汉教授,他1960年出版的《谷登堡星云》引起了另一次骚动。他论述了媒介及其对知觉的影响,以及书面文字可能被淘汰。

在神话、媒介和文学的普遍问题上争吵不休的主要是诗人。长篇和短篇小说家们跟诗人不一样,尚未形成团伙和门派。出版过作品的加拿大小说家还凤毛麟角,彼此互不相识,他们当中的大部分在国外生活,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在加拿大无法发挥艺术家的作用。很多在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将会变得小有名气的作家,如玛格丽特·劳伦斯、莫迪凯·里奇勒、艾丽斯·芒罗、玛丽安·恩格尔、格雷姆·吉布森、迈克尔·翁达杰、蒂莫西·芬德利、鲁迪·威伯,在当时还默默无闻。

我发现进入那个神奇的蚁丘比我预想的要容易得多,在那里,除你自己之外还有别人会视你为作家,而且他们也乐于把当作家认为是一件好事。那个年代确实有真正波希米亚式的文人,他们属于社会的另一个阶层,与其他阶层也大不相同。你一旦进入这个阶层,就成为其中一分子。

比如说,有一间名为“波希米亚大使馆”的咖啡店,开在一栋破旧的厂房里,诗人们每周在这里搞一次聚会,朗读他们的诗作。要是我也“发表”了诗作,也会被邀请去那里朗读的。我发现,朗读诗歌与演戏大不相同。别人的诗词是一层幕布,是一种伪装,但要站起来读自己的诗——在众目睽睽之下,自己俨然成了一个傻瓜——我会紧张得想吐。

咖啡馆的聚会在很多方面都不同凡响,表现之一是鱼龙混杂,我说的是咖啡馆里种类繁多的极端组合。年轻的和年长的,男的和女的,发表过作品的和没有发表过作品的,功成名就的和刚刚出道的,激进的社会主义者和神经紧张的形式主义者,一股脑儿地围在盖有方格布、放着必不可少的基安蒂红酒瓶做烛台的桌子旁。

还有一件事——该怎么说呢?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有些人——甚至包括发表过作品的、包括受人尊敬的——不见得有多厉害。有些人有时文采飞扬,但不稳定;有些人每次聚会都读同一首诗;有些人矫揉造作,让人直起鸡皮疙瘩;有些人参加聚会纯粹是为了搞个女人或者搞个男人。难道穿过那道门、闯进热闹非凡的诗歌蚁丘不一定能保证你成为诗人?那么,如何才能真正保证成功呢?你如何知道自己是否达到要求,而具体要求又是什么呢?如果这里有些人误以为自己天赋过人——他们的确如此——那我会不会也和他们一样?试想想,什么样才算“好”?谁来决定好与不好,用什么试纸来检验?

我就讲到1961年,那年我21岁,咬着手指,开始意识到自己进入了什么样的世界。等回过头来,我再谈写作作为一门艺术,作家继承并肩负的社会对艺术的一系列看法,以及写作本身这一问题。

写作区别于其他多数艺术的特征,是其显而易见的民主性。我的意思是,任何人都可以将写作作为表达的媒介。正如一条反复出现在报纸上的广告词说的:“何不当个作家?……无须经验,无须特殊教育。”或者像埃尔莫·伦纳德笔下一个街头混混所说:……你问我……会在纸上写字吗?就那么办,老兄,把你脑子里想到的词一个接一个地写下来……你不是在学校里学过写字吗?我希望你学过。你有个想法,把你想说的话写下来。然后,你再找个人帮你在需要的地方加上逗号和屁话之类的……有人专司此职。

要唱歌剧,你不仅需要一副好嗓音,还要苦练多年;要当作曲家,你得有一对好耳朵;要当舞蹈演员,得有好身段;要上舞台表演,你要记得住台词;如此等等。视觉艺术家去写作,表面上看很容易——但是听到别人说“我家四岁小孩都可以做得更好”的时候,你感受到了嫉妒和不屑:在别人的观念当中,这个艺术家并不拥有真正的才华,只不过是运气好或者会点小聪明而已,说不定还是个骗子。当人们不知道是什么天赋和异乎寻常的能力把艺术家和普通人区分开时,就会发生这种事。

至于写作,多数人都私下认为自己已经打好腹稿,只要有时间,他们就可以手到擒来。这想法倒是没错。很多人的确有本腹稿,也就是说,他们曾经的那些往事,别人可能会有兴趣了解一番。但这跟“成为作家”风马牛不相及。

或者说得更难听一点:每个人都可以在墓地里挖洞,但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当掘墓人。掘墓人需要出色的膂力和毅力。同时,鉴于掘墓这一活动的本质,掘墓人是一个含有深刻象征意义的角色。掘墓人不仅仅是在挖掘,还承载着别人的心理意念、恐惧、幻想、焦虑和迷信。不管喜欢也好,不喜欢也罢,你代表着死亡。其实,所有的公共角色都是如此,包括作家;但跟所有的公共角色一样,作家这个角色的意义——从其情感的和象征的层面来说——会随着时代而变迁。

作者丨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摘编丨吴鑫

编辑丨余雅琴

校对丨翟永军

三观毁不毁无所谓,主要是这些电影太好看了

电影中的一些题材往往都是取自生活中的真人真事,只不过有的是稍加修饰,有的却加了掩饰。但是不得不说,尽管电影中的有些剧情已经突破了我们的价值观,谁又知道真实的生活中会不会更变本加厉呢?今天大湿就为大家带来几部突破我们人生观、价值观的电影。

一、《花容月貌 Jeune & Jolie》 (2013)

毁三观理由:红颜祸乱,覆水难收

伊莎贝尔是一名17岁的妙龄女孩,拥有着靓丽容貌和美好肉体的她对青春期有着一番独特的见解。一次偶然中,伊莎贝尔遇见了一位游客,就这样,她寥寥草草地献出了自己的纯洁之身,之后,伊莎贝尔在探索男女之情的道路上一路走远。

在网络上出售自己的性感照片、利用身体换取金钱,在做着这些的同时,伊莎贝尔依旧是同学和家人眼中的纯洁少女。一位老年嫖客的出现逐渐改变了伊莎贝尔,她不禁想要在年长的他的身上寻找亲情的依赖,不幸的是,在一次交易中,老年嫖客突发心脏病死亡,警察很快就找到了伊莎贝尔家,她所作的一切都在此时被公之于众。

二、《菜是老的辣 Gerontophilia》 (2013)

毁三观理由:恋老症

雷克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孩:他特别痴迷那些垂死老人。他认为变老是美好的事情,是所有人的必经。尽管有一个形式女友,但只有在老年人那里雷克才能感受到温暖和兴趣。他的护士妈妈在养老院找到一份差事,雷克也成为了那里的义工, 有大把时间和老人们相处。然而他发现院方 通过强制注射精神药 物来管理老人,其中一位叫“豌豆身”的爷爷一直在反抗药物作用,他和雷克建立了非同寻常的亲密关系.

三、《钢铁苍穹 Iron Sky》 (2012)

毁三观理由: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极尽恶搞之能事。

2018年,美国总统为了自己的竞选能够胜出,再次启动了登月计划。当世界上第一位黑人宇航员詹姆斯·华盛顿与同伴踏上月球时,却遭遇到了子弹的袭击。原来,早在1945年纳粹即将战败之时,纳粹的科学家在反重力的研究上取得了巨大的突破,并在南极的秘密基地上,将一支纳粹的研究部队送上了月球,并在月球背面建立起了一个军事基地。在那里,纳粹的科学家不分昼夜地研究新技术、改善武器,妄图在月球上重新建立起部队,反攻地球。华盛顿被俘后,其随身携带的智能手机被纳粹的科学家认为是启动他们的终极飞船的关键部件,因此掌权的军官阿德勒和情人雷纳特•里切特要求前往地球收集更多的手机,以便于反攻地球所用。当阿德勒带着华盛顿返回地球之后,一切的发展却与他们计划的有所不同,一个阴谋计划随之展开…

四、《阁楼 The Loft 》(2014)

毁三观理由:男人间的扯淡一言难尽

一年前,小有名气的设计师文森特·史蒂文斯(卡尔·厄本 Karl Urban 饰)向好哥们卢克(温特沃斯·米勒 Wentworth Miller 饰)、克里斯(詹姆斯·麦斯登 James Marsden 饰)、马蒂(艾瑞克·斯通斯崔特 Eric Stonestreet 饰)和菲利普(马提亚斯·修奈尔 Matthias Schoenaerts 饰)提出一个大胆的想法,五个人共同出资购买一处位于市中心黄金地段的阁楼,将这里当作逃避世俗烦扰的秘密基地,其规则是绝对不能让各自的妻子知道。他们虽然拥有体面光鲜的工作和优渥富裕的生活,但是在物欲横流的时代里,如此一个密不可宣的所在正好迎合着彼此内心中最阴暗的欲望。

在此之后,他们各自沉湎在温柔乡的猎奇之旅中,直到某天早上,一名女子的尸体突然出现在阁楼的床上,五个人的秘密昭然若揭…

五、《星爸客 Starbuck 》(2011)

毁三观理由:废柴男捐献精子,结果有了533个孩子。

大卫是一个标准的废柴男,已经42岁的他依然在父亲的店里打工,而怀有他骨肉的女友瓦莱丽最终选择了离开这个不称职的男友。一个访客的到来彻底改变了大卫失败的生命,他告诉大卫,大卫曾化名“星巴克”所捐赠的精子,如今已经变成了533个孩子,这也就意味着,在突然之间,大卫成为了533个孩子的生父。

更严重的事情还在后面,这五百多个孩子里,有142个孩子联名对大卫提出了诉讼,他们要求大卫从“星巴克”这个假名的背后走出来,不要再遮遮掩掩。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大卫隐藏了真实身份,和他的孩子们开始了接触,没想到,正是这些孩子们给予了大卫新的人生希望。

六、《美国战队:世界警察 Team America: World Police》 (2004)

毁三观理由:木偶版“史密斯夫妇”,居然还是限制级,居然还有激情戏。

这是好莱坞继《南方公园》后又一部开涮力作。原来,美国有一个奋力维护世界和平的组织在保护我们的世界,那就是――环球特警组!这次,环球特警组又将重拳出击。特警组重部收到了可靠消息,世界某个角落里的一名患有“权力饥渴症”的类似于希特勒的独裁者正在向世界各地的恐怖组织兜售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企图以此制造混乱从中谋利。

特警组的队员很多已为人所熟悉,所以特警组决定招募新人去完成这次的间谍任务。这个名额自然落到了极具表演天赋的百老汇演员加里身上。加里首次出战就成功潜入了一个军火交易商的基地。他发现恐怖分子已经开始大量购得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而黑幕后的独裁者竟然是…

七、《杀手安全套 Kondom des Grauens 》(1996)

毁三观理由:一只安全套成了精,到处杀人

城里的旅馆中出现了连环凶杀案,受袭者均为男性。据受害人所说,凶手行如风动如影,没有人看到他的真实面目。在和情人山姆共享春宵的时候,马可洛尼探长也遭到了这位无形杀手的袭击,而在震怒之中,探长发誓一定要将凶手捉拿归案。而随着案情的深入,马可洛尼发现,事件变得诡异起来,而那个让人们闻风丧胆的凶手,可能根本就不是人类。。。

八、《人咬狗》

毁三观理由:摄制组成员变杀人帮凶

银幕上的暴力总是被视为哗众取宠的方式,可本片昭然若揭出的暴力犯罪故事却只是一种直面人心的冷幽默。这是一部给人惊喜的伪记录Cult片。热爱吟诵诗歌且幽默健谈的杀手贝罗特(Benoît Poelvoorde 饰)自费请来一支摄制组为他拍摄纪录片。在镜头前,他毫无保留且毫无隐讳地展现每次行凶的全过程,并悉心讲解不同的杀人技巧。摄制组成员从最初的观众逐渐演变成贝罗特的帮凶,这一种疯狂之人仿佛失控的汽车,飞速向毁灭的终点驶去……

本片成本仅为15000美元,却成为比利时当年商业上最成功的影片,并且荣获1992年戛纳电影节SACD奖最佳影片和青年特别奖、1993年法国电影评论协会奖最佳外语片奖、1992年Sitges – Catalonian国际电影节最佳男主角(Benoît Poelvoorde)和最佳影片奖、1992年多伦多国际电影节Metro媒体奖。

九、《亚当斯一家的价值观》

毁三观理由:真正的黑寡妇,一家人都是变态

这是非常正常的一家,爸爸喜欢击剑但不杀死,妈妈长得像人妖其实是吸血鬼,奶奶是巫婆,叔叔是老实巴交的僵尸,姐姐弟弟互相SHA着玩,最小的BABY一出生就长胡子……哥特风的电影,你爱不爱?

亚当斯庄园多了一个刚出生的婴儿,Morticia(Anjelica Huston 饰)被他搞得焦头烂额。Gomez(劳尔·朱力亚 Raul Julia 饰)雇了个保姆Debiie,她很讨亚当斯一家人的欢心。但Pugsley和Wednesday看穿她的用心,用来她是有名的“黑寡妇”,小时候便杀死了她的父母,后来又连续为钱杀死了她的两个丈夫。但当孩子们还来不及告发Debbie时,Debbie已经将他们都送去了夏令营,和Fester叔叔结婚了。婚后,Debbie想尽办法想要把Fester叔叔杀死,还要伪装成一场意外,但每一次都没能得逞。而尽管夏令营很好玩,但孩子们不断的惹老师生气,不停地破坏小朋友们的游戏气氛,为的就是老师能早点把他们送回家,好让他们能警告他们的家人:小心Debbie…

十、《鹅毛笔》

毁三观理由:作家被关进疯人院,写小黄书被处刑

这部电影high点一直很高,欲望这东西真的很妖娆,想侯爵说的,人应该放开他的欲望和自由,各种欲望。

萨德(乔弗瑞•拉什Geoffrey Rush饰)是19世纪的法国作家。他才高八斗,崇尚言论自由,小说中有不少情色描写。这些作品激怒了法国当局,政府把他关入疯人院,然而,专制的枷锁只令到萨德更坚定地奋笔疾书,作品在疯人院里一部一部的诞生。

疯人院的主管是一个开明的年轻神父。他也读萨德的小说,对萨德的才华和精神充满欣赏。他对萨德提供优厚的生活条件,让他专心写作,同时让洗衣女梅德林(凯特•温斯莱特Kate Winslet饰)帮助萨德,把他的作品带到外面出版。梅德林与萨德之间也暗生情愫。

然而,强大的国家机器还是将萨德送上了绞刑架。政府容忍不了他“伤风败俗”,但他的作品却流传了下来,开启了民众的思想。

十一、《无耻混蛋》

毁三观理由:纳粹毫无人道

昆汀的暴力美学,有人说他越来越疯狂,比北野武还杜琪峰了。每个角色的戏份都恰到好处的戛然而止,不管你是否觉得可惜。

故事分五章进行。二战中德占法国,德军上校汉斯(克里斯托弗·瓦尔兹 Christoph Waltz 饰)号称“犹太猎人”,在一次屠犹行动中,少女苏珊娜(梅勒尼·劳伦特 Mélanie Laurent 饰)侥幸逃脱。与此同时,八名美国犹太士兵在中尉奥尔多(布拉德·皮特 饰) 的带领下潜入德占法国刺杀德国军人,其行动神出鬼没,手法残忍,对德军造成相当威胁,被称为“杂种”。三年后苏珊娜来到巴黎继承了姑母的电影院,结识了德国战斗英雄,电影《国家荣耀》的主演弗里德里克(丹尼尔·布鲁赫 Daniel Brühl 饰)。对苏珊娜一见钟情的弗里德里克说服德国宣传部长约瑟夫·戈培尔(西尔维斯特·格洛斯 Sylvester Groth 饰)在苏珊娜的影院首映《国家荣耀》,希特勒(马丁·乌特克 Martin Wuttke 饰)本人也将出席。苏珊娜决定借放映之机烧毁影院;而在德国间谍女演员布里奇特(戴安娜·克鲁格 Diane Kruger饰)的安排下,英美联合的刺杀行动“奇诺”也将在首映当晚行动……

十二、《独裁者》

毁三观理由:荒淫无度的独裁者

一部政治题材的电影,各种讽刺各种三俗,但是就是叫你从头笑到尾!

阿拉底(萨莎•拜伦•科恩 Sacha Baron Cohen 饰)是中东瓦迪亚共和国领导人。一出生,他就开始了专制的统治。他参加百米比赛,自己鸣枪自己跑,凡是跟随者统统被射杀。他视察核武器实验室,对于不合心意的科学家统统铲除。他接见外国元首,总习惯炫耀自己独特的腋臭。他每每睡过一个明星,总习惯拍张裸照存在自己的王宫。他荒淫无度,备受瞩目,用沾满了血腥的手握紧了权杖。某日,他来美国纽约参加联合国会议,却意外被牧羊人将军(本•金斯利 Ben Kingsley 饰)出卖,后者竟然找了个山寨货作了他的替代者,成立了傀儡政府。他眼看着那个脑残的李鬼在联合国大会上胡作非为,极度气愤。他来到瓦迪亚驻美大使馆前示威游行,认识了收容难民有机食物女店主(安娜•法瑞丝 Anna Faris 饰)。他隐姓埋名来到店中闹出很多笑话,后来他离店出走,意外遇到了昔日的下属,开始谋划重新夺取政权,阴错阳差之后,他爱上了那个女店主,并开始了复仇之旅……

十三、《维多利亚一号》

毁三观理由:为了买房杀人全家,结果房子却涨价……

如果非要说哪个片子血腥,这个还算一个。女主角为着一个难以企及的愿望的实现终于不择手段,那么卑微那么不顾一切乃至于忘记了愿望的初衷。一度她得到了梦寐以求的东西于是也有了生活与爱的信心。可是在电影的最后她还是要面对梦想破灭的未来。这是电影,也是生活。

某银行话务员邓丽嫦(何超仪 饰)自幼生长在一个平民家庭,她始终有一个情结,那就是努力赚钱买一套可以看得见大海的房子。为了这个目标,阿嫦努力工作,下班后还干着两份兼职,甚至和同事利用职务之便聚敛外快。眼看就要存够豪华大厦维多利亚一号的首付,但是偏偏赶上楼市疯涨的时候,签合同当天房主反悔,宁可赔付违约金也不愿按原价出售。为了房子而不懈努力的阿嫦遭受巨大打击,在万圣节前夜,这个几近崩溃的女子带着一身杀意走进了维多利亚一号……

十四、《僵尸肖恩》

毁三观理由:人生不如意,打僵尸泄愤

颇为讽刺的黑色喜剧,一部用心的可爱的电影 比起美国僵尸片玩的血腥恶心,英伦丧尸片要斯文的多,幽默的多,结局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对于人性的思考。

肖恩(西蒙·佩吉 Simon Pegg 饰)事业不如意,爱情也不怎么顺心。认识了一帮同样游手好闲的朋友,整天和他们厮混,包括皮特,和只会打机和讨人厌的艾德。难得肖恩为了女朋友振作一次,却遭到同事嘲笑,女友也不能会意,肖恩只有继续和朋友醉酒纵乐。

但这天整个城市却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僵尸入侵了,只要是被他们咬到的人,都会随之变成僵尸。而肖恩正和艾德在酒吧里豪饮,却发现陷入僵尸的重重包围中。现在肖恩必须拿出英雄气概,去捍卫家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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